The US-China Trade Negotiation: A Contract Theory Perspective
Philip K.H. Wong Centre for Chinese Law
黃乾亨中國法研究中心


粵港澳大灣區爭議解決的融合、前景和挑戰
(GBA Dispute Resolution Integration, Prospect and Challenge)
主辦機構 :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
贊助機構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專業服務協進支援計劃
支持機構 : 中國政法大學仲裁研究院、香港仲裁師協會
日期 : 2025年4月11-12日 (星期五 – 星期六)
地點 : 香港大學鄭裕彤教學樓11樓 學術會議室 (綫上綫下同步參與)
語⾔ : 普通話
研 討會紀要
2025年4月11日至12日,“粵港澳大灣區爭議解決的融合、前景和挑戰”研討會在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成功舉辦。是次會議由法律學院主辦,受香港特區政府專業服務協進支援計劃資助以及中國政法大學仲裁研究院、香港仲裁師協會支持。來自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國際法學會、香港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律師會、香港仲裁師協會、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辦公室、澳門大學、亞洲排解爭端學院、中山大學、同濟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深圳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以及法律業界的80多位專家學者,連同線上、線下近500多名與會者共同參與了此次研討會,探討粵港澳大灣區在國際商事糾紛預防與解決、司法協助、制度銜接等方面的機遇與困境。

開幕式由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趙雲教授主持。在歡迎致辭中,趙教授熱烈歡迎各位嘉賓參會發言,並回顧了法律學院的歷史和發展現狀。他表示,香港大學法律學院一直注重加強與內地的交流合作,希望可以在內地和香港之間構建一個橋樑,此次研討旨在從爭議解決視角,為大灣區「融–合–聯」構築堅實的法律橋樑。隨後,中國國際法學會會長、中國國際私法學會會長黃進教授發表了題為「大力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事爭議預防與解決的融合發展」的主題演講。他表示,爭議預防和爭議解決是國際商事爭議治理問題的兩端和兩面,國際商事爭議預防與解決融合發展是全球治理與國際法治的內在要求,要通過強化國際商事爭議預防和解決機制促進國際商事爭議治理體系更加完善。接著,香港律師會前會長陳澤銘律師發表了題為「香港律師事務所在大灣區面對的挑戰與機遇」的主題演講。陳澤銘律師從香港法律行業現狀和大灣區發展現狀出發,分析了香港在CEPA下的新機遇,並就香港律師如何把握在大灣區的機遇進行了介紹。


本次研討會分五個專題展開研討。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趙雲教授主持第一場研討,主題是「調解的前沿問題」。首先,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主任孫進博士分別從為什麼要建立國際調解院和國際調解院的籌建情況兩個方面介紹了國際調解員的基本情況和重大意義。隨後,同濟大學法學院院長蔣惠嶺教授從對爭議解決現狀的觀察出發,指出了發展調解的四項原則,並結合大灣區的基本情況為大灣區爭議解決機制的完善提出了相關建議。而後,許杜岑律師事務所杜珠聯律師從全球化視野出發,將國際商事調解和全國人民調解制度的背景、規則和實踐進行了比較,分析了當下在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調解的新機遇。最後,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劉敬東研究員基於《新加坡調解公約》約文特點和中國商事調解現狀,分析了《新加坡調解公約》帶來的挑戰和批准《新加坡調解公約》的法律困境,認為應當分兩步走逐步批准《新加坡調解公約》,並強調了《新加坡調解公約》對我國的重大意義。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Shahla Ali教授主持第二場研討,主題是「仲裁的機遇與挑戰」。首先,翰倫大律師事務所王則左大律師討論了大灣區在「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框架下所具備的爭議解決優勢,從香港的爭議解決國際聲譽、法律適用和法律人才優勢三個視角,梳理了香港在大灣區爭議解決機制創新中的競爭力。隨後,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宋連斌教授分析了發回重新仲裁後仲裁裁決效力爭議,主張內地法院應當將重新仲裁理解為對仲裁程序的有限復甦,從而促進大灣區對重新仲裁的理解趨同。隨後,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辦公室楊玲主任探討了香港作為全球唯一中英雙語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獨特性,指出香港擁有開放的法律服務業和充分的爭議解決供給,「港資、港法、港仲裁」優勢有助於大灣區爭議解決能力建設。最後,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杜新麗教授反思了粵港澳大灣區爭議解決的法律衝突,並主張通過更為靈活的適用法律標準促進大灣區民商事規則銜接。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景輝助理教授主持第三場研討,主題是「大灣區司法協助的前景」。首先,中國政法大學霍政欣教授梳理了內地與香港法院平行訴訟的制度,通過實證分析探討內地和香港特區平行訴訟的規則衝突,並主張通過構建統一的管轄權規則、強化類案裁判指引的方式處理區際平行訴訟問題。隨後,澳門大學法學院涂廣建教授討論了粵港澳大灣區區際私法協助的融合基礎,提出應當保持大灣區法治環境的求同存異發展,並在送達、取證、司法資訊的互聯互通、跨境民商事判決和仲裁裁決的承認執行等方面加強規則銜接。最後,中山大學法學院羅劍雯教授分析了2019年海牙判決公約的核心內容與局限性,主張該公約所倡導的跨法域協調機制可作為粵港澳大灣區跨域執行判決的共同標準,從而減少因法律制度差異導致的衝突和不確定性,並有望將區內司法協助提升到更高層次。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顧維遐副教授主持第四場研討,主題是「大灣區經濟社會融合」。首先,中山大學法學院院長張亮教授介紹了民商事示範法在粵港澳大灣區的適用現狀及挑戰,以及民商事示範法適用的域外經驗,在此基礎上針對粵港澳大灣區提出了切實可行的官方及民間適用方案。隨後,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李萬強教授從訴訟管轄權的擴展角度闡述了內地涉外商事爭議解決機制的晚近發展,詳細介紹了民事訴訟法以及中國「禁訴令」這一民事司法實踐的擴展變化,進而總結提煉了對大灣區發展的啟示。其後,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王千華教授立足粵港澳大灣區,對「一國兩制」下法律服務跨境合作模式的微觀圖景、「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與跨境法律服務生態的發展進行了探討,指出跨境法律服務生態發展的核心是「交換」和「共生」。最後,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王江雨教授以制度複雜性分析為切入點,以需求端、供給端以及兩端結合的理論框架為支撐,生動闡述了粵港澳大灣區中的統一、協調與政治驅動的規則一體化問題。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李秀江首席講師主持第五場研討,主題是「大灣區爭議解決能力建設」。首先,郭吳陳律師事務所姚定國律師從調解經驗的累積、共同調解的實踐、國際視野及國際法與中國對外政策、仲裁知識的掌握、語言能力的提升、培訓與合作機制的角度,提出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調解團隊的願景。其次,中國海洋大學法學院梅宏教授著眼於粵港澳大灣區環境爭議解決的衝突法路徑、司法建設理念以及環境公益保護的執法司法制度銜接三個視角,探討了粵港澳大灣區環境爭議解決的司法協同機制。最後,中山大學法學院蔡偉副教授詳細介紹了內地和香港的不方便法院原則,分享了內地不方便法院原則適用的困難及其原因,並提出在堅持採用司法協助模式的基礎上,鼓勵粵港澳大灣區對於區際管轄權衝突的解決進行更大範圍和更深廣度的探索創新。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趙雲教授代表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致會議總結,他衷心感謝各位學界以及業界同仁的參與支持,與我院學者共同貢獻了精彩紛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主題演講和專題研討,並熱烈歡迎各位同仁在未來繼續交流研討,期待未來在粵港澳大灣區爭議解決領域持續攜手,共謀法治發展新篇章。

會議議程
2025年4月11日 (星期五)
09:30 – 09:40
(UTC/GMT+8)
歡迎致辭
15:35 – 17:25(UTC/GMT+8)
專題研討(二)
仲裁的機遇與挑戰
主持人:
講者:
2025年4月12日 (星期六)
16:00 – 16:10
(UTC/GMT+8)
會議總結
鳴謝 :
此物品/活動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專業服務協進支援計劃資助。
免責聲明 :
在此刊物/本項目的任何活動中提出的任何意見、研究成果、結論或建議,並不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專業服務協進支援計劃評審委員會的觀點。
贊助機構 :

支持機構 :
